《郑州市级家庭农场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 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1-07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局

一、制订的背景

结合《关于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豫农领办文〔2019〕33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41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农文〔2023〕468号),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处组织起草了《郑州市级家庭农场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

二、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家庭农场的认定管理,引导我市家庭农场健康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发展,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我局参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农文〔2023〕468号),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郑州市级家庭农场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同时明确了本《办法》的解释机关为郑州市农业农村局。

三、主要内容

《郑州市级家庭农场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有“总则、申报条件、评选认定程序、管理监测、附则”五章,共十四条。其中包括:

第一部分为总则。《办法》规定了家庭农场的涵义、认定和管理的原则。

第二部分为申报条件。明确了市级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分别从主体明确、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生产标准、效益明显、带动力强等方面进行衡量,并提出申报郑州市级家庭农场须提供的材料内容。

第三部分为评选认定程序。明确了郑州市级家庭农场评选认定办理程序,自愿申报、初审推荐、评审认定。

第四部分为管理监测。对市级家庭农场实行每三年监测一次的动态管理制度,明确了取消市级家庭农场资格的行为条款。

第五部分为附则。要求各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参照本办法,完善本级家庭农场评定办法,同时明确了本《办法》生效时间。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市农业农村局

解 读 人:康娟

联系方式:67170730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