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6-06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局

《郑州市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动物防疫等经费使用事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为加强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和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河南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河南省省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三、补助经费具体用于哪些方面

《制度》明确规定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并严禁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人员工资福利等与动物防疫无关的支出:

一是支持强制免疫、效果评价、疫病监测净化、人员防护、购买防疫服务等。大力推进 “先打后补”,允许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自主采购强制免疫疫苗,然后根据免疫效果申请财政直补。暂不符合条件的,仍由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疫苗,县级可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实施免疫。

二是对在扑灭疫情中被强制扑杀的动物及被销毁的动物产品、物品的所有者进行补偿。按照 “先扑杀后补助”,据实结算,旨在保障养殖者合法权益,降低其损失,促进疫病扑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支持养殖环节病死猪等无害化处理工作。按照 “谁处理,补给谁”,补助对象是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旨在鼓励和规范无害化处理,防止环境污染和疫病传播。

四、补助经费如何分配和下达

强制免疫和无害化处理补助采用 “因素法” 分配,主要考虑畜禽饲养量、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等因素。强制扑杀补助根据实际扑杀数量和标准据实结算。资金下达后,要及时拨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减少中间环节,防止截留挪用。

五、如何确保资金安全不被滥用

农业农村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内部分工,并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强化信息公开: 将政策、资金分配等全过程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知情权。开展定期检查: 市、县两级加强对资金使用范围、拨付时效、项目进度和效益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严惩违规行为: 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行为“零容忍”,严格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六、如何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确保经费有效支撑强制免疫、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等核心防控工作的全面落实。深化“先打后补”改革,提高养殖场户自主防疫的积极性和资金使用的精准性。 建立健全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设定科学绩效目标,加强执行监控和年度评价,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区县需在每年12月25日前上报年度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情况。

七、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农业农村局

解 读 人:梁庆周

联系电话:0371-67178932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