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设用地功能复合利用指导意见 (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8-22 发布机构: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增强城市活力和功能集聚度,推进郑州市城市更新行动,依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郑州市实际,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做法,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印发了《郑州市建设用地功能复合利用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一、文件出台背景

  依据《自然资源部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郑州市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修订版)等文件精神,通过《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郑州市建设用地功能复合,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郑州市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编制过程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广泛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环节,吸纳了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郑州市建设用地功能复合利用指导意见(试行)》。经局长业务会审议通过,由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公布。

三、文件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九部分内容,主要包括概念内涵、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土地复合利用指引、土地供应和处置方式、使用年期、土地价格、不动产登记、其他。

(一)概念内涵。明确了建设用地复合利用的含义和表达方式。

(二)适用范围。明确了《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

(三)基本原则。明确土地复合利用的相关要求和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四)土地复合利用指引。本部分包括鼓励用地功能复合、强化规划设计引导、科学设置用地复合用途、合理确定用地复合比例等内容。鼓励重点复合利用区域,通过规划设计引导,科学确定用地复合类型和比例。

(五)土地供应和处置方式。明确出让及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复合利用时的土地供应和处置方式。

(六)使用年期。明确复合利用土地的使用年限。

(七)土地价格。明确在复合利用土地涉及多种用途土地的价格。

(八)不动产登记办理。明确复合用地不动产权证办理事项,以及多种功能的土地和建筑物、立体开发土地的不动产登记办理。

(九)其他。主要明确了《指导意见》的有效期;同时明晰了适用性,本文件中未涉及的其他复合利用类型,可按国家、省、市最新文件执行;如国家、省出台的相关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各县(市)、上街区和郑州航空港区可参照执行。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王坤

联系方式:0371-67188320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