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省市关于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政策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制定《郑州市城市更新项目规划管理和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城市更新中的规划引领和管控作用,系统统筹、刚弹结合,推进郑州市城市更新实施,依据《自然资源部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和《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文件编制过程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广泛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环节,吸纳了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郑州市城市更新项目规划管理和实施细则(试行)》。经局长业务会审议通过,由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印发公布。
三、文件主要内容
文件共分4部分,共20条,主要分为总则、规划制定、规划实施、附则等四部分内容。
(一)第1条至第5条总则部分,主要明确了文件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总体要求及负面清单。
(二)第6条至第16条明确了城市更新规划制定方面内容。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分层传导管理、历史文化保护、混合用地、三种更新方式的规划管理、规划条件及容积率奖励等相关内容。
(三)第17条至第19条为城市更新项目规划实施相关内容。主要包括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规划土地核实办理方面具体实施内容,确保规范、高效落地执行。
(四)第20条附则主要明确了《实施细则》的适用期限,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实施过程中,国家或省出台新的相关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马伟科 联系方式:0371-6758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