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5日,《郑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河南金融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金融服务的通知》(郑退役军人〔2025〕7号)印发,现对《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下发《通知》的依据
《河南金融监管局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金融服务的通知》(豫金发〔2025〕10号)
二、《通知》主要内容
支持银行机构推出专属信贷产品,支持对象主要包括个人创业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退役军人创办的中小微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其中,个人创业的退役军人是指有条件、有意愿创业,但未办理工商登记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是指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且退役军人作为经营者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退役军人创办的中小微企业是指退役军人担任控股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满1年的中小微企业;退役军人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退役军人担任理事长满1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退役军人创办的中小微企业中,退役军人职工(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准)占职工总数20%以上的,作为重点支持对象。银行机构要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倡导实行3年期内一次授信、随借随还、循环使用。充分运用退役军人获得的军功荣誉表彰等信息,优化信贷审批模型,在客户准入、信用等级、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方面予以倾斜。
三、政策问答
(一)承办银行?
解答:工商银行郑州分行、农业银行郑州分行、浦发银行郑州分行、河南农商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中原银行郑州分行、郑州银行
(二)申请流程?
解答:有贷款需求的退役军人向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退役军人创业贷申报表,在承办银行中自主选择1家意向银行或其他银行。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实退役军人身份,原则上要在10个工作日内推送给承办银行。承办银行收到退役军人创业贷申报表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主动开展服务对接,快速开展调查、审查、审批等工作,原则上应在收齐支持对象申请材料30日内作出是否授信的决定。对审批通过的,要及时发放贷款。对审批不通过的,做好跟进辅导、解释说明。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解 读 人:陈红
联系方式:0371-6788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