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订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06 来源: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一、工作背景

声环境功能区划是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促进噪声治理、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手段。郑州市现行的声功能区划方案是2011年由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并沿用至今,随着郑州市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路网快速扩张,城市内部用地结构不断变化,环境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也在不断变化,现行的声功能区划已无法满足声环境目标和环境管理需要。

二、编制过程和依据

为进一步改善郑州市声环境质量,加强源头管控,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按照生态环境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等标准规范,结合城市发展现状,对原有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修订,开展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2022年12月,《郑州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送审版)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向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城建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等相关单位和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经修改完善后,制定了《郑州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订版)》(以下简称《方案》)。

三、主要内容

该《方案》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共有区划范围、适用标准、区划方案、区划说明、实施管理五个部分。

区划范围,介绍本次区划边界和面积。本次区划包括连霍高速、江山路、北四环、中州大道、连霍高速、京港澳高速、郑州绕城高速围绕的区域,涉及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8个行政区,总面积710.6平方公里。

适用标准,明确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及适用区域。

区划方案,明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本次共划分了1类区5个、2类区8个、3类区3个,未划分0类区。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297.42km2,占区划面积的41.85%;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334.59km2,占区划面积的47.09%;3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78.59km2,占区划面积的11.06%。4类声环境功能区为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等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区域以及交通服务区域。

区划说明,解释说明各类声功能区的划分细则。

实施管理,明确相关部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和方案施行日期。

附件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交通服务区信息和声环境功能区划简图。

四、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对比《郑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1)》,本次区划将1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由336.1km2调整为297.42km2,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由202km2调整为334.59km2,3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由69.1km2调整为78.59km2,并细化调整了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及4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数量。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解 读 人:李欣剑

联系电话:0371-67189206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