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实测建筑高度与规划许可的建筑高度允许一定范围的误差。建筑高度的合理误差按以下规定累进计算:
(1)20米以内(含20米)的建筑部分,允许误差为1%;
(2)20米以上的建筑部分,允许误差为0.5%。
建筑高度误差在合理误差范围内,可办理规划核实,有限高控制要求的,须同时满足限高要求;建筑高度误差超过合理误差的,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日照分析,结论满足建筑日照标准、限高要求的,可办理规划核实。建筑高度超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或其他限高要求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后,方可办理规划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