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应按照规划许可位置与面积进行配建,未按规划许可要求配建的按以下情形办理:
(1)未按规划许可位置实施但实测绿地面积满足规划许可绿地面积,情节轻微且不影响规划实施的,可办理规划核实;
(2)未按规划许可位置实施且实测绿地面积不满足规划许可绿地面积或擅自将公共绿地围挡的,建设单位应自行整改,整改后不影响规划实施的,方可办理规划核实;
(3)确实无法整改的,由行政执法部门按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