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适用于郑州市主城区范围,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库,以拆除重建、整治提升、保护修缮等方式进行的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方案须经所在开发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会同市资源规划、园林绿化、文物等部门审定后,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作中可按照本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