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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8
  • 2025-12-31
  • 通知
  • 郑政办〔2025〕45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务服务领域 “免证明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郑政办〔2025〕45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政务服务领域“免证明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8日



郑州市政务服务领域“免证明城市”建设

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便利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5〕2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电子证照等“四电”扩大应用和互通互认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101号)、《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可办”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数政办〔2023〕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领域“免证明城市”建设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数字政府建设,聚焦企业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创新服务和管理方式,依托数据归集和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面推进“减证便民”,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聚焦各类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直接取消、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4种“免证明”办理方式,全面清理政务服务领域各类无谓证明,彻底解决证明材料过多过滥等突出问题。2026年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初步建成政务服务领域“免证明城市”,推进业务事项标准化和常用证明(证照)电子化,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无纸质证明办理,持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性。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聚焦政务服务领域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切实解决证明材料过多过滥和“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等突出问题,提升政务服务便捷性和满意度。

2.坚持依法实施。对政务服务领域内有关证照证明,没有法定依据的一律直接取消;有法定依据的证明事项,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可通过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实现办事过程无需提交纸质证明材料。

3.坚持全面推进。全市统一部署实施、统一建设时点、统一督查评价,同步推进、上下联动,最大限度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免提交证明材料,推动线上线下一体融合,全面推进政务服务领域“免证明城市”建设。

(三)实施范围

本方案所称“证明”主要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需提供的由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出具、用于反映客观事实或表明申请人符合特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本方案所称“免证明”是指郑州市域范围内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无需申请人再到本市相关单位开具证明,而是通过直接取消、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实现证明免提交。

(四)时序步骤

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政务服务领域“免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分批次公布《郑州市政务服务领域证明(证照)事项免提交清单》。2025年12月底前,公布《郑州市政务服务领域“免证明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和《郑州市政务服务领域证明(证照)事项免提交清单》(第一批);2026年6月底前,公布《郑州市政务服务领域证明(证照)事项免提交清单》(第二批),上线“免证明城市”管理系统,开发政务服务领域证明申请开具等特色功能模块,优化证明事项办理流程;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区县(市)政务服务领域“免证明城市”建设工作。

三、重点内容

(一)全面梳理“免证明”事项

1.系统梳理证明事项。严格实行证明事项清单式管理,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对照郑州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本部门实施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使用的证明,全面清理“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直接取消。对于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相关部门要逐项梳理涉及证明材料的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开具单位、所需材料、替代取消方式等,编制形成本部门证明事项完整清单。(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2.全面审核证明事项。按照没有法定依据的直接取消、通过个人和企业告知承诺免提交证明、通过数据共享查验和部门核验方式取代证明等要求,对各部门报送的证明事项清单进行逐项审核研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3.规范公开证明事项。将审核论证后的证明事项清单,汇总整合形成《郑州市政务服务领域证明(证照)事项免提交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二)分类推进“免证明”办理

1.采取直接取消。对部门自行增设的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证明一律直接取消,全面消除政务服务领域各类“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确保保留的证明(证照)材料有法可依。(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2.推动数据共享。依托郑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促进郑州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中证明(证照)通过数据共享替代纸质材料的实现。完善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推进证明(证照)材料电子化,实现证明(证照)数据的实时共享。(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委智慧办;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3.落实告知承诺。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证明事项,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各部门编制本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并提供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明确承诺义务、承诺内容以及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符合法定条件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加强事中事后核查监管,针对证明事项的特点,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对免予核查的事项,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智慧办;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4.实施部门核验。对能通过部门单位间核验的,畅通核验渠道,通过“免证明城市”管理系统、实地调查核验等方式进行。按照证明事项核验相关要求,对可以立即实现部门核验的证明,即时向需求单位提供;对需要按法定程序办理的证明,在规定时间内依法获取证明信息后向需求单位提供。对于确需申请人提供又暂时无法用其他形式替代的证明事项,由需求单位代办人员接受申请人授权委托,帮助企业群众获取所需证明材料。(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委智慧办;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三)持续优化“免证明”服务

1.强化技术支撑。基于郑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搭建“免证明城市”管理系统,开发证明开具管理、数据共享查询等功能模块,实现证明材料在线开具、实时查询、数据留痕、统计分析、诉求服务等功能。按照《郑州市政务服务领域证明(证照)事项免提交清单》,推动所需电子证照、电子批文、政务数据等数据归集和共享,支撑“免证明城市”各类事项所需证明材料的共享使用。证照、批文产生部门应实时做好相关电子证照、电子批文制作,并同步到市电子证照库、市电子批文库。证明需求部门按需做好业务系统与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及时调用相关数据,实现事项办理“免证明”。(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委智慧办、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2.持续精简环节材料。深入推进流程再造、数据共享,通过一表申请、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网上办理等多种方式,持续推进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优化审批服务。充分运用政务服务领域“免证明城市”建设成果,结合郑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持续推进企业群众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免证明办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3.完善信用监管机制。依托信用中国(河南)平台,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力度,依法建立诚信档案,对存在不良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制定完善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避免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4.建立“免证明”长效机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证明事项动态调整相关要求,政务服务领域证明事项新增、取消或变更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程序及时调整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确保证明事项实时更新。开展联合督查暗访。通过网上查询、实地走访、模拟办件等形式,对各部门政务服务领域“免证明城市”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暗访。对各部门再造流程、优化环节、精简材料相关举措完成情况、告知承诺情况进行督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纳入市、区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有诉即办”“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和纪委监督岗管理,受理办事群众对“免证明”改革工作的投诉和举报。(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明确具体部门和负责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政务服务领域各类证明事项梳理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做好政务服务领域“免证明城市”建设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

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负责政务服务领域“免证明城市”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市司法局负责证明事项清单的审核论证工作,为政务服务领域“免证明城市”建设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市委智慧办负责进一步加强全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推进部门业务系统与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快各类证明、证照信息汇聚应用。各有关部门要发挥政务服务领域“免证明城市”建设工作的主体作用,做好本部门、本系统证明事项的梳理,落实直接取消、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免证明”办理方式,加强培训和系统运用,推进政务服务领域“免证明城市”建设。

(三)强化督促检查

通过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政务服务考核内容。强化社会监督,畅通线上线下监督渠道,受理企业群众的投诉建议,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群众知晓度,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要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拓展宣传路径,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人人担当的良好氛围。


附件:郑州市政务服务领域证明(证照)事项免提交清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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