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科技体制改革要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借鉴外地市经验做法,结合郑州实际,市科技局起草了《企业研发项目列入市级科技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对《实施细则》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其自主研发能力直接关系到我市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也影响着全市研发经费支出的总量。为充分发挥市级科技计划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规范企业自主研发项目的管理,破解企业研发投入不足、项目管理不规范、融资难等问题,激发企业创新内生动力,市科技局立足我市实际,参考外地市做法,制定本《实施细则》,对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流程、过程管理及扶持措施进行明确。
二、主要内容
本细则共10条。
第一条是政策出台目的。
第二条对细则所指的企业研发项目进行了定义解释,同时明确研发费用归集需严格执行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相关政策。
第三条明确了纳入市级科技计划的企业自研项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适用规则。
第四条明确企业申请将自主研发项目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须同时满足的四项条件。
第五条明确了项目申报的七个步骤流程。
第六条对企业研发项目的过程管理依据、验收方式、备案时限及随机抽查事项进行了明确。
第七条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对申报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八条阐述了市科技局对该类项目的支持措施。
第九条鼓励地方科技部门建立扶持机制、加大支持、协同推进银企对接与成果转化。
第十条明确文件生效日期以及解释权。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吕忠洲
联系电话:67180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