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对于免税资格审核通过的组织,财政和税务部门会电话通知相关组织到税务部门领取一份认定文件原件。对于未通过审核的组织,可电话咨询税务部门所得税业务科室和财政部门税政业务科室咨询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