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实施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12 日至 7 月 31 日,发票参与抽奖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12 日至 7 月 8 日,并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在此期间开具的符合条件数电发票可参与抽奖。
全国统一按照新车销售价格的固定比例给予补贴。对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价税合计金额,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如1000.1元,按1001元给予补贴。下同)最高2万元;对报废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新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不给予补贴。
个人消费者在2025年9月20日(含当日,下同)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期间,在郑州市辖区内(含航空港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并完成郑州市登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不含单位用车,下同),可申请给予一次性补贴。
此次补贴只针对个人乘用车。不含商用车。
(一)对售出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购车价格6万元(含,购车发票价,下同)至10万元(不含,下同)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车价格10万元至2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4万元;购车价格20万元及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万元。
(二)对售出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购车价格6万元(含,购车发票价,下同)至10万元(不含,下同)的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购车价格10万元至20万元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车价格20万元及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