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设置条件方面,培训机构设置应当符合《河南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对举办者、机构名称、开办资金、举办场所、组织建设、从业人员、规章制度等方面规定要求。为了确保学生安全,培训机构举办场所除必须符合消防、住建、环保、卫生等规定外,办学场所所在楼层不得高于5层,同一培训时段内学生人均面积不得低于3平方米,需要较多设备、器材的机器人、科学实验等课程,同一培训时段内学生人均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应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举办者应按照《郑州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设立材料清单》,向所在区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申报材料。
此外,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经所在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到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按照要求进行登记。主要包括培训机构的名称预审、办理审核、办理登记、系统监管等4个审核流程。
《管理办法》中明确了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适用范围: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围绕科学探索和技术创新,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从事编程、机器人、创客、科学探索等科技培训服务的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按照“一点一证”,培训机构取得所在区县(市)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书”后,营利性培训机构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办理营业执照;非营利性培训机构至民政部门依法依规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各区县(市)要在2023年4月底前启动登记工作,该指南实施前设立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须按指南要求重新审核登记。
需要提醒的是,开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攀岩、潜水、滑雪等)的校外培训机构,除须符合本标准的各项规定外,必须取得《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并购买专门保险。
培训机构的收费应符合《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暂行规定》,全面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培训机构要在显要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退费标准、退费程序等相关内容并在合同中明确,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
培训机构收费全额纳入预收费监管。保证金额度和监管要求由各区县(市)体育主管部门确定,最低不得低于培训机构收取的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3个月)的费用总额。
对于从业人员,指南中提到,从业人员包括教学人员、教研人员和其他人员。教学人员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备与所开展体育培训运动项目相应专业水平的培训能力,具有一项或多项相对应的资格证书。培训机构应配备与自身规模适应数量的执教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