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登录
选择部门
全部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工信局
市民族宗教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资源规划局
市林业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城建局
市住房保障局
市城管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市文物局
市卫健委
市退役军人局
市应急局
市审计局
市政府国资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
市粮食和储备局
市医保局
市国防动员办
市园林局
郑州公积金中心
市市场发展中心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鉴定机构申领) -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技能鉴定……。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六条: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五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第二十三条:五类人员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3.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4.《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转发豫人社办(2019)92号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的通知》郑人社办(2019)252号5.《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19)117号文件做好我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10号。
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 如何借阅档案?
档案一般不予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的,应当履行审批手续,按规范转递档案,并在规定时限内归还,归还时应当认真核对档案材料。
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 如何查阅档案?
个人不得查阅档案。确因工作需要查阅的,可由符合相关规定的查档单位派两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持有效身份证、查档单位介绍信以及被查阅人有效身份证到现场窗口办理查阅手续。(单位代理的须代理单位出具介绍信)
档案的接收 - 如何查询档案是否已邮寄至人才中心?
通过“郑好办”APP(须实名认证)—“人社”—“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的查询”查询档案情况。
档案的接收 - 是否接收个人自带的档案?
不接收,档案须通过机要方式邮寄。按文件要求,档案转递时,转出机构要在档案内附上档案材料目录清单,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不得个人自带档案。
1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501
共 2505 条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豫ICP备05012610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