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本办法明确了储备土地的临时利用原则为:项目优先原则、重点服务保障原则、投资强度控制原则和及时供应原则。
答:本办法制定的管护费用标准为:设定三环内30亩土地管护费用基准价,30亩以下按30亩计,30亩以上地块管护费用实行分段累进制计算拦标价。
答:本办法对临时利用的用途主要分为商业经营、工程项目配套、农业生产三种用途,并区分三环内和三环外,制定了对应的临时利用基准租金。
1.在地下水禁采区内不能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2.在地下水限采区内可以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但必须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本行政机关无权审批。
答:(一)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商品市场规划建设和优化升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研究审定全市商品市场规划建设和优化升级工作的规划编制、工作制度、政策及措施;
(三)组织对新建、改(扩)建和转换业态招商的商品市场项目进行业务评审; (四) 研究解决制约全市商品市场规划建设和优化升级工作的难点堵点问题,审定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 (五)督促检查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市直相关单位对中央、省市商品市场发展的政策落实情况及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