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登录
选择部门
全部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工信局
市民族宗教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资源规划局
市林业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城建局
市住房保障局
市城管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市文物局
市卫健委
市退役军人局
市应急局
市审计局
市政府国资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
市粮食和储备局
市医保局
市国防动员办
市园林局
郑州公积金中心
市市场发展中心
交通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身份证复印件的要求是什么?
身份证复印件要用原件将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加盖单位公章。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适用情形一般有哪些?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经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原审批部门提出申请。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原审批部门不得批准。
划拨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二条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十二个月内未取得使用土地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核发机关提出延期申请,核发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未提出延期申请或者核发机关决定不予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期满自行失效。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 - 变更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四十九条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承接省下放权限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设区市市域范围内) - 项目单位无需提供地形图吗?
项目单位无需提供地形图。
1
478
479
480
481
482
483
484
501
共 2505 条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豫ICP备05012610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