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给予每个新设工作站最高资助经费100万元,给予每个新设创新实践基地最高资助经费50万元。
选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与奉献精神;二是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条件,在本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聘期考核合格。同时,还要分别符合第八、九、十、十一条的规定。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申报,严格控制在本单位核准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限额内。事业单位因结构比例限制,核准设置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但没有设置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确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选可按程序申请调整,核准后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相应减少。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每年选聘一次,具体选聘时间以通知为准。开通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绿色通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第八条条件之一者,不受岗位限制,实时聘任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本细则适用于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参评对象为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主系列四级岗位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