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质符合标准条件下,高耗水工业生产环节、城市杂用(如园林绿化、道路冲洗、建筑施工、公厕等)、环境用水(如河道补水、景观水体)及清洁能源利用(如水源热泵、数据中心冷却)等领域应优先使用再生水。鼓励工业企业将再生水作为主要水源,并对相关行业新增常规水取用进行严格限制,提升再生水的替代水平。
答:运营企业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匹配的线上线下专职管理和运维人员;建立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的系统平台。
答:按照运营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市级职能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工作。
答:根据郑州自来水现行水价执行标准,目前居民阶梯年用水量每户每年按照用水量划分为三档,当累积水量超出年度阶梯水量分档基数值后(年用水量第一阶梯180立方米以内部分综合水价为4.4元/立方米;第二阶梯181-300立方米部分综合水价为5.9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301立方米以上部分综合水价为10.6元/立方米),超出水量开始实行阶梯加价。每户人口超过4人(含4人)的居民用户(含办理郑州市居住证的人员),每增加1人,年水量分档基数增加36m³。
采暖期结束后,针对因故障影响小区的用户,分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结合站内参数和小区供热实际情况进行严格核算。依据《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七条:室内温度低于18℃(不含18℃)、高于14℃(含14℃)的,按日减半收取热费;室内温度低于14℃(不含14℃)的,按日免收热费的规定进行核算。采暖期结束后两个月内,费用核算完毕并退至用户采暖专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