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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审批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怎么取得检疫证明?
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现场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实施现场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检疫结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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