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
目前正在进行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今年主要有以下新要求:
一、增加了农业农村部门相关数据项
2024年度年报,首次将农业农村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数据项纳入年报“多报合一”,合并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有关数据项,将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返还成员总额、剩余盈余分配总额三个数据项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协同,掌握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真实情况,并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年报数据填报质量,依法做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修复工作。
二、增加了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
2024年度年报,首次将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
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通知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在填报市场监管年报同时一并完成工业产品获证企业报告事项的填报,加强对工业产品获证企业的宣传和相关事项填报指导,配合开展相关填报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三、将更多部门的采集事项纳入“多报合一”范围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将更多部门的采集事项纳入“多报合一”范围。
为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继续实施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海关、统计、外汇、税务部门“多报合一”。
四、推动大型企业按时、如实公示有关信息
继续做好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年报公示工作,推动大型企业按时、如实公示。将有关年报内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实施抽查工作常态化。
对未按照规定在企业年度报告中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大型企业,依法实施失信惩戒。涉嫌违法的严肃查处,并将有关信息及时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五、做好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年报工作
积极督促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及时报告许可证信息,并确保应报尽报。
六、逐步取消个体工商户纸质年报
鼓励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逐步取消个体工商户纸质年报,指导个体工商户利用好微信小程序、年报App规范填报。进一步发挥园区、物业方和行业协会等第三方作用,提升个体工商户年报填报规范化水平。
七、严格规范年报代报服务
代理记账机构已深度参与经营主体年报。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其年报业务能力,从源头上规范年报代报服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摸清辖区内代理记账机构的相关情况,积极与财政、税务等行政部门以及相关的行业协会共同规范代理记账行业,对代理记账机构出现的虚报、乱报等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
八、探索融资增值服务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充分运用年报中的相关信息,与金融机构共享应用,为信用良好的经营主体提供更加宽松和优质的金融服务,以培育经营主体的自律和信用意识。
九、探索年报修改方式
对不是主观故意填错年报的经营主体,在年报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有条件地允许年报修改,对修改后的信息重点检查。
十、拓展年报数据应用
抓好年报数据分析成果的运用,着力形成汇集、分析、研判、反馈、运用的年报数据应用闭环。
运用大数据,探索形成凝聚地方特点、反映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的信用监管数据分析模型,为政府决策、部门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一)对售出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购车价格6万元(含,购车发票价,下同)至10万元(不含,下同)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车价格10万元至2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4万元;购车价格20万元及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万元。
(二)对售出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购车价格6万元(含,购车发票价,下同)至10万元(不含,下同)的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购车价格10万元至20万元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车价格20万元及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3万元。
个人消费者售出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2025年1月8日(含当天)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注册登记在同一人名下,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且不得回购售出旧车。
每位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置换更新补贴。
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人员,审核不予通过。申请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审核,审核情况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