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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 - 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主席令第五十八号,2016年11月7日予以修改)第五十八条: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 - 办理的时间是多少?
7个工作日。
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 - 办理的方式是什么?
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
市级排污许可证新申请 - 申请排污许可证的相关注意事项是?
许可申请前,信息需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公示不少于5天。
市级排污许可证新申请 - 排污单位如何自行填报许可证申请表?
企业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是在排污许可信息平台中进行,企业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对于石化化工、钢铁等大型复杂的行业,可以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协助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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