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河南省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豫劳社劳资〔2008〕6号)规定:
(一)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10元。
(二)高温津贴适用范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夏季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第七条明确了我省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考虑的因素,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月最低工资标准只适用于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只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1〕33号)规定,目前郑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1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