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采取网络申报方式,由人才所在用人单位登陆郑州市政务服务网(https://zz.hnzwfw.gov.cn/)首页—创新服务——“郑州人才服务专区”进行填报,并在电子资料预审核通过1个工作日内,分别通过以下途径提交纸质材料:
(一)市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人员按隶属关系向市直主管部门提交。
(二)其他人员向用人单位登记所在地开发区、区县(市)人社部门提交。
郑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常年受理审核,汇总后集中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市政府研究,认定人选分批次公布。
除了对照标准认定外,还有专家评审认定和用人单位自主认定等两种认定方式。一是评审认定。对未列入认定标准、但取得“相当层次”业绩的人才,每年集中组织专家对其业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确定补充标准和对应人选。对新引进的拥有海外创业经验或国际知名企业任职经历的科技研发人才,根据人才研究领域、创新成果,每年集中组织专家评审产生人选。二是单位自主认定。在郑州市引进的新兴产业重大项目、龙头企业开展人才自主认定试点,对经审核备案的用人单位引进的科技研发人才实行自主认定。
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为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地方级领军人才(C类)、地方突出贡献人才(D类)。其中:A类主要面向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等全球顶尖人才;B类主要面向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进步奖等重要科技奖项一等奖获得者等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主要面向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等地方级领军人才;D类主要面向省级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获得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的团队带头人等地方突出贡献人才。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在郑创办企业或开展创新成果转化。
(三)符合《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中规定的A、B、C、D类人才的标准。
(四)聘用人才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含)以上聘用合同,并每年缴纳6个月(含)以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或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创业人才需在我市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两年在郑纳税6个月(含)以上的企业,为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5%以上(不含技术入股)。
(五)A类人才年龄不作限制,B、C、D类人才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有突出成就的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