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经营主体,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截至2023年底,全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1.24亿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67.4%,支撑了近3亿人就业。但是,当前个体工商户仍然存在发展信心不足、总体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需要针对其发展水平和发展特点采取差异化措施,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各类帮扶资源的有效性,改“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根据个体工商户的行业类型、经营规模、经营特点等,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在广泛深入调研、先行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指导推动各地扎实开展此项工作。
答:主要通过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答:按照国家和河南省的部署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答:一是以开发区、区县(市)为单位,建立“个转企”重点培育清单。二是强化政策扶持,重点在简化审批手续、落实税收优惠、转后跟踪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三是加大“个转企”金融支持力度,优先满足融资需求。四是实施奖励引导,鼓励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对参与“个转企”的个体工商户给予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