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5条措施。第一是完善创新创业环境。对使用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平台上的仪器设施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实际缴纳费用10%-30%的比例给予补助,同一单位在同一年度最高补助20万元。第二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对基础研究和公益性研究投入比例符合条件的给予资金资助。第三是引导专精特新发展。力争到2022年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以上,推荐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升级为“小巨人”企业。对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专精特新”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的企业,鼓励各开发区、区县(市)给予适当奖励。第四是推动小微企业园建设。第五是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实施万家企业上云工程,通过财税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支持“企业上云”,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赋能中小企业,使更多中小企业“上云”。
主要有5条措施。第一是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等。第二是改进财税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对银行按规定发放支持小微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贴息支持。第三是推动减税降费不断深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增值税改革政策。第四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按规定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五是充分发挥创业投资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郑州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基金之智能制造产业子基金、科技创新子基金、大数据产业子基金等政府基金落实到需求项目。
主要有4条措施,旨在打造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第一是推动融资政策落实。重点支持小微企业500万元及以下小额票据贴现。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将小微企业贷款基础资产由单户100万元及以下放宽至500万元及以下。将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的合格担保品范围。实施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支持。第二是丰富企业融资模式。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积极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无还本续贷“白名单”制度。第三是鼓励上市直接融资。对本市企业申请在境内外上市融资的及对本市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产品及通过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形式引进保险资金且符合相关投资方向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或奖励。第四是优化融资增信服务。逐步实现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5%的目标。
主要有3条措施。第一是维护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清理、取消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最大程度实现准入便利化。第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1/3以内,简易注销即来即办。第三是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切实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主要围绕改善发展环境、融资服务、财税支持、创新发展、服务保障、工作机制等六个方面25条具体措施助力企业渡难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