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后续会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及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再做调整。
2019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24号),2020年8月河南省政府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32号),提出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具体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