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地”改革工作坚持“配置市场化、亩产论英雄、改革提速度、过程全监管”的原则,发挥市场在土地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确单位用地税收等指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审批流程实现“拿地即开工”,强化监管确保约定指标如期实现。
本文件适用于郑州市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按照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会议精神和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本文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予以印发。
郑州市博士后在站生活补贴针对我市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青年人才,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为2年。博士后安家补贴针对出站3年内来我市企业全职工作,且与我市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博士后人才,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其中,对于博士毕业于世界知名大学后从事博士后研究的,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万元,安家补贴标准提高到30万元。
申报资助经费需提供以下基础材料:
(一)申报设站启动资助经费所需材料:
1.设站批文 2.站点自建招聘网页截图及网址。 3.博士后工作管理工作制度
(二)申报博士后引进资助经费所需材料: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2.与我市博士后设站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协议。3.博士后开题报告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