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郑州市教育局发布通知,推迟原定于2022年1月8日至9日组织的“郑州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调整为与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并实施。
受疫情影响,郑州市一些区域已采取封控、管控和防范管理措施的实情,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慎重研判并报请教育部同意,郑州市决定推迟原定于2022年1月8日至9日组织的“郑州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调整为与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并实施。考生已下载的本次考试《准考证》作废。
本次推迟面试受到影响的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半年。本次面试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后续有关事项将及时通过“郑州市教师资格”微信公众号另行告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相关咨询电话:0371-68868033,66962196,66941522。
答:主要通过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答:按照国家和河南省的部署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答:一是以开发区、区县(市)为单位,建立“个转企”重点培育清单。二是强化政策扶持,重点在简化审批手续、落实税收优惠、转后跟踪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三是加大“个转企”金融支持力度,优先满足融资需求。四是实施奖励引导,鼓励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对参与“个转企”的个体工商户给予一次性奖励。
答:“7.20特大暴雨灾害”以来,既有建筑迁移改造至地上的开关站、配电房在间距满足消防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不计入容积率等各项规划指标;各类建筑开关站、配电房变更到地面层的,不计入容积率等各项规划指标;新建建筑开关站、配电房设置在地面层,应计入容积率等各项规划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