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郑州市防洪规划》为统领,统筹实施“上拦、中蓄、下排”的防洪体系。西部山区重点防御山洪,落实“上拦”工程措施,主城区河道上游新建中小型水库,提高贾鲁河、贾峪河、索河等河道防洪标准。平原地区做好“中蓄”,恢复保留天然泄洪通道、蓄滞洪空间,利用好现有湖泊,做好河道提升整治,在城市更新中“留白增绿”,增加城市调蓄能力。下游区域提升河道行洪能力,确保“下排”顺畅,打通河道行洪卡口,拆除阻水建(构)筑物,推进南水北调南岸截流及金水河分洪工程(即南截流沟工程)、七里河向堤里小清河分洪工程、中牟县后孙、庙后马滞洪区等规划建设。
答:应落实上位规划中防洪防涝目标任务,结合流域综合治理,划定水域蓝线,明确域内水系、水库、沟渠、坑塘安全防护距离,制定管控措施,严禁非法侵占;探索建立洪水风险评估-预警-防灾-减灾-避灾体系,明确集镇区、村庄居民点的避灾线路和应急避难场所位置;强化乡村地区建设项目科学选址审查,避开洪涝灾害易发区和风险隐患点;强化韧性乡村建设,构建完善的乡村生命线工程系统。
答:1.细化优化上位规划要求。2.加强竖向管控。3.开展海绵城市规划管控。4.加强地下空间功能引导。5.落实韧性城市相关要求。6.明确配建电力、通信设施地面设置要求。
答:应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防洪防涝目标任务和各类水体保护线,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释放被填占的沟渠空间,并作为强制性内容进行规划管控。
答:1.强化风险评估和问题识别。2.明确防洪防涝目标要求。3.构建韧性可靠的空间格局。4.落实防洪防涝重大设施布局。5.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增强城市安全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