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政府筹建的人才公寓配租对象为在郑就业创业的大学专科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含)以上学历人才。
申请承租政府筹建的人才公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郑州市内五区和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无自有住房,未承租保障性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
2.年龄在45周岁 (含)以下;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高层次人才、博士和经市人社局认定的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不受学历和年龄限制,并予以优先保障。
近期,我局关注到个别网络平台反映,部分不法分子以可帮助申请办理人才公寓入住为由骗取资金,给市民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给我市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人才公寓申请仅限通过“郑好办”APP自主申请,没有其他申请途径,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擅自转租、出借或擅自调换。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承租资格,3年内不得申请人才公寓。
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代办或收费办理等谣言,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近期发现有不法分子利用个别购房(租房)人法律意识薄弱、警惕性不高等弱点实施欺诈行为,为切实维护购房(租房)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购房(租房)风险,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购房(租房)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消费者通过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购房(租房)时,请务必选择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等经营证照齐全,信用良好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二、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等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房屋买卖、租赁等居间代理业务需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并按要求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备案证书、经实名登记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服务事项和佣金收取标准、交易资金监管方式、信用档案查询方式,住房保障部门、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和价格管理部门举报电话等信息。
三、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其备案证书二维码查看,如扫描结果与备案证书信息不一致或无信息显示,则该备案证书无效,请慎重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信息可通过查看其信用等级证书或登录: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www.zzfdc.org.cn)网站→企业信用栏目查询。
四、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规定,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开展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当佩戴标明姓名、从业机构名称、统一从业编号等信息的工作牌。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登记信息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其佩戴的由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联合监制的工作牌二维码查看,如扫描结果与工作牌信息不一致或无信息显示,则该工作牌为无效,请慎重选择其提供经纪服务。
五、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时,要认真查看房屋产权证书,没有产权证书的存量房(二手房)是禁止上市交易的。购房人切勿因贪图便宜而购买,避免后期引发纠纷,给自己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
六、对拟购买(承租)的房屋须进行实地查看,查看房屋的坐落、产权、户型、面积、周边配套设施、权益状况等是否与网上发布的完全一致;同时还须了解出售(出租)人对拟出售(租)的房屋是否具有完全处置权。
七、达成购买意向后,须签订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郑州市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达成承租意向后,应与出租人(包括居间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签订合同(协议)前,购房(租房)人要对合同条款逐条进行认真阅读。
八、需要融资购买房屋的消费者,请通过正规途径进行融资,千万不要配合不法分子采取“高评高贷”、签订阴阳合同骗贷等方式融资。否则,有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九、依据《郑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结算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郑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郑州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的交易保证机构。为切实保护存量房交易和资金安全,建议买卖双方选择由郑州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保证机构进行交易资金的代收代付。
1.细则更新后对于房屋的补贴范围有什么变化么?
答:有。更新后房屋的补贴范围扩大为:在我市行政区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的房屋,或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房屋,且使用时间为一年以上。
此次补贴只针对国有土地住宅房屋,不包括酒店式公寓、商铺、办公用房等非住宅居住建筑及非住宅。
2.没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房屋如何上传“郑好办”系统?
答:业主需要在“房屋状态”处选择“未在房管局登记”,在“房产证照片”处上传3个资料:
(1)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或可以代替工程竣工备案证明的情况说明。(证明房屋合法安全)
(2)购房合同信息备案摘要页(网签合同凭证)/安置房未网签的需提供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房屋确认证明,二者选其一即可。军产或铁路等部门的住宅房屋上传由产权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如单位产权证明其本人确属该房屋实际使用人等。(证明房屋属于申请人)
(3)收房通知书/物业费缴纳凭证/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房屋使用一年以上证明,三者选其一即可。(证明房屋使用一年以上)
3.细则更新后对于家具的补贴范围有哪些?
答:整体柜、衣柜、沙发、茶几、床架、床垫、餐桌椅、电视柜、书桌椅、子母床等10类家具纳入补贴范围。
1.什么是全屋整装?涉及全屋整装的,人工费和材料费如何计算?
答: 全屋整装的含义是业主委托装饰装修企业进行全屋定制装修,不要求全部包含参与本次补贴活动的11项。进行全屋整体装修的,按照与装饰装修企业签订合同总价款的10%给予补贴(人工费按50%比例折算。例如:合同价格20万元,人工费按50%折算后,最终按照10万元标准进行20%的补贴)。
2.对于“2023年9月30日(含)前首次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的住宅。”中的“首次”该如何理解?
答: “首次”针对的主体是住宅第一次取证的时间,不是业主首套房。
3.申请人预留不同银行的账号及开户行信息,收到补贴的时间是否有差别?
答:有差别。由于市住房保障部门使用的财政资金通道是郑州银行,通过财政资金通道可快速批量办理。建议使用郑州银行账号(开户行)。
4.郑好办系统审批时候,系统查不到房本信息怎么办?
答:请确认是否录入了完整的不动产权证号或房屋产权证号(含汉字);录入后依然查不到的,可在“房屋信息”栏目中的“房屋状态”里选择“未在房管局登记”,然后上传房本信息。
5.多个房间用同一种材料,发票分区域单独开?还是开到一块都可以?
答:建议开到一起。目前系统正在优化,预计10月20日前会增加“整装”选项,方便申请人填报。
6.预变现一年以上的房子,是否符合补贴政策?
答: 不符合。
7.选择散装的申请人,除了发票还需要合同吗?
答:不需要,有发票即可。
8.今年保交楼会有许多新业主取得房产证,这些业主能享受到本次活动补贴吗?
答: 不可以,因为本次活动补贴的对象是旧房(全市行政区域内2023年9月30日(含)前首次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的住宅)。
9.同一套房可以多次申请不同项目的补贴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