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可在线上或线下申请办理。线上申请:申请人通过郑州政务服务网按要求提交电子申请材料;线下申请:申请人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郑州市政务服务大厅。
答: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郑州市辖区内省、市、县已颁发矿业权证和建设项目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油气和放射性矿产除外)的储量评审备案工作。
答:
存在以下情形应当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申请评审备案。
1. 探矿权转采矿权;
2. 采矿权变更矿种、采矿权变更(扩大或缩小)范围涉及矿产资源储量变化;
3. 非油气矿产在采矿期间累计查明矿产资源量发生重大变化(变化量超过30%或达到中型规模以上的);
4.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油气和放射性矿产除外)。
答: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落实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法律要求、履行矿产资源所有者职责,依申请对申请人申报的矿产资源储量进行审查确认,作为国家管理矿产资源重要依据的行政行为。
答:测量标志是在陆地和海洋标定测量位置的标石、觇村以及其他标记的总称。标石(一般)是埋设于地下固定标识物,标定控制点的位置;觇标是建在地面上或其他建筑物顶部的测量专用标架,作为观测照准目标和供升高仪器位置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