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二)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申报企业出具的上年度任职收入证明。
(四)需申报附加分的,提供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奖项荣誉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以下信息通过政府资源共享进行核实;无法核实的,由申报企业提供佐证材料:
(一)企业登记信息、养老保险参保信息。
(二)企业一年内在郑完税信息。
(三)个人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
(四)个人全日制学历信息。
(五)个人上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总额信息和上年度工资薪金银行流水信息。
采取网络申报方式,由人才所在用人单位登陆郑州市政务服务网(https://zz.hnzwfw.gov.cn/)“郑州人才服务专区”进行填报。
每年集中开展一批次,具体时间请以市人社局官网发布的申报时间为准。
在企业关键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取得以下业绩、资格、荣誉之一的,申报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可不受年龄限制。
(一)拥有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三)。
(二)副高级以上职称、在企业取得的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三)市厅级以上人才荣誉获得者。
(四)市厅级以上研发平台负责人。
(五)承担市级以上科研项目。
(六)其他能够证明本人相关研发、技术、管理水平的材料。
认定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
(二)与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
(三)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且专业符合当年度《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指导目录》。
(四)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年龄分别不超过45周岁、40周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当年度1月1日为年龄计算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