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4条措施,旨在打造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第一是推动融资政策落实。重点支持小微企业500万元及以下小额票据贴现。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将小微企业贷款基础资产由单户100万元及以下放宽至500万元及以下。将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的合格担保品范围。实施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支持。第二是丰富企业融资模式。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积极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无还本续贷“白名单”制度。第三是鼓励上市直接融资。对本市企业申请在境内外上市融资的及对本市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产品及通过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形式引进保险资金且符合相关投资方向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或奖励。第四是优化融资增信服务。逐步实现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5%的目标。
主要有3条措施。第一是维护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清理、取消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最大程度实现准入便利化。第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1/3以内,简易注销即来即办。第三是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切实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主要围绕改善发展环境、融资服务、财税支持、创新发展、服务保障、工作机制等六个方面25条具体措施助力企业渡难关、稳发展。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后续会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及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再做调整。
2019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24号),2020年8月河南省政府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32号),提出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具体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