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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审批 - 那些工程项目可以实行承诺制管理?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规定,实施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包括:(1)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2)已实施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内的生产建设项目。(3)法律法规规定实行承诺的其他生产建设项目。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审批 - 实行承诺制管理的工程项目的办结时限是多少?
对申请材料齐全、格式符合规定要求的,经受理后即来即办,现场办结。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 - 区域评估报告由谁负责编制?
区域评估报告由开发区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组织编制。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 - 区域评估范围内的生产建设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吗?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对区域评估范围内符合免征条件的生产建设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取水许可延续 - 办理取水许可证延续需要提前多长时间提出申请?
根据《河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当对原批准的取水量、实际取水量、节水水平和退水水质状况以及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所在行业的平均用水水平、当地水资源供需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批准延续的,应当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不批准延续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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