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本办法所称储备土地管护,是指储备土地供应前,对储备土地进行看护、管理。
答: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可在线上或线下申请办理。线上申请:申请人通过郑州政务服务网按要求提交电子申请材料;线下申请:申请人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郑州市政务服务大厅。
答: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郑州市辖区内省、市、县已颁发矿业权证和建设项目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油气和放射性矿产除外)的储量评审备案工作。
答:
存在以下情形应当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申请评审备案。
1. 探矿权转采矿权;
2. 采矿权变更矿种、采矿权变更(扩大或缩小)范围涉及矿产资源储量变化;
3. 非油气矿产在采矿期间累计查明矿产资源量发生重大变化(变化量超过30%或达到中型规模以上的);
4.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油气和放射性矿产除外)。
答: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落实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法律要求、履行矿产资源所有者职责,依申请对申请人申报的矿产资源储量进行审查确认,作为国家管理矿产资源重要依据的行政行为。